教职工《校园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培训

作者:来源:童心幼儿园时间:2017-02-28

为了提高教师的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为孩子创造平安和谐成长环境,227日下午,特邀请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朱晨儿律师到园进行“校园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培训讲座。

培训中,朱律师以《游戏中受伤后果谁来担》、《因教学设施引起幼儿受伤赔偿》、《幼儿之间嬉戏玩耍所致》三个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启发教师在执教和管理幼儿学习的过程中如何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怎样履行应尽的管理教育职责和必要的监护职责,才能证明教师无过错责任,教师才可免责,更好的保护自己。

通过本次学习,教师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常识。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大小或有无责任的关键是看幼儿园有无过错或过错的程度。不是幼儿园的责任,耐心说服家长;是幼儿园的责任,幼儿园理应承担,不可推脱。